自行照顧

選擇生育自行照顧,不論是單親或是與伴侶 ( 或配偶 ) 共同撫養,首要面對的是如何制定照顧及育兒的方案,若是單親撫養,不論是經濟、照顧及心理方面,所承受的壓力更沉重,需要身邊人的支援。

  1. 結婚/共同撫養
    這個選項都牽涉到雙方共同協議,例如共同分擔的承諾、角色增加及轉變、家庭及經濟責任分工、子女養育等。因此必須於生育前共同規劃,與雙方家庭溝通,看看家人會否提供支援。如沒有其他家庭成員協助,可能需要其他社會資源協助。
    未滿21歲者想結婚,按現時法例需獲取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才可結為夫婦。所以十分建議選此項的你,事前與父母商量一下。
  2. 未婚/單親撫養
    若選擇獨力一人養育子女,其實需要很大的勇氣去承擔背後的責任。此刻,你除了面對角色轉變,更需要是家人及社福機構的即時協助,一起制定照顧計劃。

常見問題

  1. 懷孕期間,我可以繼續返學或工作嗎?
    當然可以!若你處於讀書階段,父母和你可以向學校商討不同處理方案的可能性,例如休學或懷孕上學等。有關程序需先向校方了解,例如是否需要醫生及其他證明文件等,方便雙方共同安排。
    關於工作方面,根據《性別歧視條例》,任何人如因女性懷孕而給予她較差待遇,甚至解僱,即屬懷孕歧視及違法。若遇上這個狀況,可向平機會投訴。同時,希望僱主及僱員能將心比己,共同協調工作安排,例如彈性處理上班時間或在家工作,達到雙贏。
  2. 生咗出嚟,我要返工搵錢,邊個可以幫我湊?
    社會上有託兒服務支援,因此你可以先向社工了解區內幼兒服務中心的照顧服務。因輪候人數多,時間長,若決定生育,可在懷孕期間預早申請輪候。同時亦要作兩手準備,與家庭成員討論能否幫忙照顧,或需要聘請外傭。這些選項都牽涉到家人能力、金錢及時間,需及早準備。

領養服務

領養指的是原生父母因為某些原因,無法繼續提供對孩子養育,所以透過合法的領養機構,將孩子送到其他家庭領養。因此法律上,孩子的撫養權將永久地由一個家庭轉讓到另一個家庭。當中的領養家庭包括本地及海外家庭。

現時香港共有四間合法領養服務機構,包括社會福利署、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、母親的抉擇及保良局。除了社會福利署,另外三間機構同時提供了本地及海外領養服務。

常見問題

  1. 選擇領養後,我仲可唔可以見返小朋友?
    若被領養孩子希望見回原生父母,他/她可以啟動尋根服務,但十八歲以下的被領養孩子需要得到家長同意,而十八歲或以上可以自行向社會福利署領養課申請服務。所以原生父母未必一定可以繼續聯繫到孩子,視乎被領養孩子的決定。

  2. 如果我日後有能力,想接返小朋友自行照顧,得唔得?
    若領養已得到法庭批准,孩子的撫養權將永久地轉讓到領養家庭,因此原生父母將無法申請孩子的永久撫養權。因此選擇此決定前,需全面了解領養服務的法律及程序,讓自己有心理準備面對與孩子分開的處境,在這段期間更需要家人、伴侶及朋友支持,共同面對可能出現的情緒反應,例如:失落、悲傷及掙扎等情緒。